李洪志大师善化人心一例
发表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 由 弟子
【明慧网】我是河北法轮功学员,是个七十多岁的老人。
学法前我一字不识,学法半年能通读三百多页的《转法轮》了;绝经多年又来了例假。神奇吸引三个女儿、两个妹妹并连带亲朋好友走入大法修炼。
全家靠儿子一人的工资过活,中国农民“穷”怕了,有病、灾了没人管,凡事都得靠自己,总盼发个意外财。
儿子是快递员。这天,从邮件堆中捡到一只大屏幕漂亮的智能手机,不知是从哪个邮箱中掉出来的。公司的潜规则:谁捡了东西归谁,丢了邮件公司赔。
儿子把手机拿给我看,儿子说;别人怎么做他也怎么做,手机就不还给公司了吧?儿子没有修炼,我让他自己想想该怎么办。
我听李洪志师父讲法录音时,儿子在旁边也跟着听了。听到第四讲师父讲的“失与得的关系”,说一位买彩票中奖的学员,把中奖的儿童车钱送单位赞助的事,他似乎听懂了宇宙中的一个理在——要了不是自己的东西要失德,要偿还。
几天后,我问儿子“手机怎么处理的?”“早还公司了!”“好!真好!”大法的神威,不仅善化法轮功学员,连法轮功学员的家人都能主动做到高标准要求自己,家里经济条件差,同样不贪不占。而在当今社会败坏的人看来,能坑人、骗人是本事,认为拾金不昧的人多么傻!
过了不久,儿子说公司给他从新划区了,他分到邮件集中的肥区,稳稳当当的比以前的收入增加很多。
相关文章:
- 历史还李洪志大师清白
- 预言中的法轮功 -暗示明指 中外一致
- 李洪志大师为你而来
- 感谢李洪志师父洪恩浩荡
- 李洪志师父传法传功面授班一览–国内篇
- 李洪志大师海外传法传功面授班一览
- 李洪志大师著作国内出版和发行情况–传法传功阶段篇
- 纪念李洪志大师济南传授法轮功八周年
- 李洪志大师延吉传法中的一件小事
标签: 法轮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