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平:法輪功具有防止人自殺的作用

2019年02月18日 14:09 簡體 正體   評論»

作者:胡平 ,文章內容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。

為了證明是害人的邪教,中共當局費盡心機找出了一千四百例「被法輪功治死」的病人以及一百三十六例者(從法輪功於一九九三年問世到一九九九年七月被禁止,見中國新聞社三月二十日電)。且不說這兩個本身就令人生疑,江澤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,即便這兩個統計數字是真實可靠的,它們也絲毫不能證明法輪功的邪惡。有些民眾看到這兩個數字就對法輪功產生反感,那僅僅是因為他們對相關的統計數字一無所知,無從比較,因此不會鑒別而已。

我在第九節已經比較過法輪功的死亡率,下面再比較法輪功的

按照官方的說法,法輪功有成員二百三十萬,七年間,自殺者有一百三十六人,平均每年19.4人。國際上計算自殺率通常以100,000人為基數,這樣算來,法輪功的自殺率是0.84.

美國百科全書(1998年版)「自殺」條目中,列出了二十個國家的自殺率(以1 00,000人為基數,括弧內是年份)。抄錄如下:

(1968)    2.5, 智利(1967)     2.8,

希臘(1968)     3.6, 義大利(1967)    5.4,

荷蘭(1968)     6.3, 挪威(1967)     7.0,

以色列(1968)    7.6, 英國(1968)     9.1,

加拿大(1968)    9.7, 波蘭(1968)     10.6,

美國(1967)     10.8, 澳大利亞(1968)   12.7,

日本(1967)     14.1, 法國(1968)     15.3,

瑞士(1967)     17.3, 西德(1967)     21.3,

瑞典(1967)     21.6, 奧地利(1968)    21.9,

捷克斯洛伐克(1967) 23.9, 匈牙利(1968)    33.7。

據三月二十九日北美世界日報,台灣去年(2000年)自殺人數創九年新高,計有2360人(台灣人口兩千兩百多萬),等於十萬分之十點六四,即10.64.

中國大陸,據說,在九十年代,平均每年有二十萬人自殺。南方周末出版社出版的《真相》(1999年)一書上有一篇農村婦女自殺報告,其中寫到,當初,專家估算,1990年至1994年,農村平均每年自殺死亡人數為303,047人(第354頁)。

注意:這只是說農村,還沒有包括城市。假如平均每年有二十萬人自殺,則中國的自殺率是十萬分之十六點七(以總人口12億計),即16.7;假如平均每年有三十多萬人自殺,則自殺率在十萬分之二十五以上,即超過25.

法輪功的年均自殺率是0.84(每100,000人),整個的自殺率是16.7- 25.後者是前者的二十倍甚至三十倍!

我們可以對中國大陸的自殺數字存疑,但上面列出的台灣和其他國家的有關數字應該說是相當可信的。相比之下,法輪功的自殺率是台灣自殺率的十分之一還不到,也不到美國的十分之一,就和上列自殺率最低的愛爾蘭相比,也只有愛爾蘭的三分之一左右。

有人說,法輪功不是一開始就有230萬成員,230萬是法輪功在鼎盛期間的成員數目,因此把230萬作基數計算年均自殺率是不恰當的。然而問題在於,即便我們把230萬打一半折扣,法輪功的年均自殺率也只有1.7.再退一步計算,哪怕法輪功在鼎盛期間的一年之內就自殺136人,其自殺率也只有5.9,仍然要算較低的,比中國大陸、台灣、美國、英國、日本以至以色列或荷蘭等大多數國家要低。另外,法輪功只有230萬成員么?當初不是各方都盛傳法輪功的成員比(5000萬)還多麼?想想看,假如法輪功的人數不是以百萬計而是以千萬計,其自殺率又為幾何?

結論很明確:無論我們怎麼計算,法輪功的自殺率都是偏低的;更何況,法輪功成員大多是老弱病貧,在中國,這類人本來就屬於高自殺率的群體。這就是說,練法輪功不會增加自殺率,只會降低自殺率,這一點應無可置疑。如此看來,與其說法輪功具有誘惑人自殺的作用,不如說法輪功具有防止人自殺的作用。

選自:法輪功現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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