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一種遺憾 叫得癌不自知!」親人得癌 到底該不該隱瞞?

2019年10月29日 10:47 簡體 正體   評論»

當醫生告訴家屬,診斷結果是患者得了時,家屬通常會非常驚慌失措。這也非常正常,畢竟癌症不是一種普通的疾病。接下來,家屬就會在要不要告訴病人這個問題上躊躇不前。其實,躊躇的過程本身就是。隨病情惡化,隱瞞對患者的帶來的傷害就會越大。

許多家屬也明白,隱瞞並不是最終的解決辦法,卻因為不知道該如何說,使事情一拖再拖。有的家屬則認為,癌症實在可怕,告訴患者只會徒添他的心理壓力,產生不良情緒,從而影響癌症的和預後。為此,他們都故作鎮定地告訴患者,「沒事的,是良性……」。

儘管隱瞞是出於對的善意,怕他/她承受不了。但是承受不了,家屬也無法代替癌症患者承受。況且,癌症患者還要繼續參與治療。你跟患者說只是小病,但他/她承受的莫名痛苦、各種治療可能引發的副作用、不明就裡的手術和藥物等遲早會讓癌症患者看出端倪。

所以,與其隱瞞還不如直接告訴患者真相。

向癌症患者坦白病情是正確的,因為這才可以避免癌症治療中由於患者不知情所引起的風險。

首先,第一個風險是患者的猜疑。正如上面說的,各種治療上的細節都會讓患者發現不對勁之處。而治療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,要在過程中毫無破綻地保守秘密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。因為這麼一個謊言需要無數的謊言去圓。從未見過的病理報告、未明原因的化療、治療後的噁心脫髮現象等等,都得有讓癌症患者信服的理由,這恐怕連醫護人員都很難馬上說出無懈可擊,讓患者不生疑的解答。

癌症患者有了猜疑,同樣會出現不利治療的負面心理,這可不比直接告訴他實情來得更好。

其次是隱瞞病情會拖累治療效果。諸如抽煙喝酒、經常熬夜、急躁易怒等許多不良的生活和不但會讓人患上癌症的幾率增加,也會讓已經患癌症的患者病情加劇。已經患有癌症的人不但要接受治療,還要對自己的許多生活飲食習慣作出調整,尤其是常年有不良生活、飲食習慣的人。

如果癌症患者不知道自己病情,甚至是處於癌症早期階段,沒什麼特別癥狀,從而麻痹大意,繼續保持原本不良的生活習慣,則很容易讓癌症發展加速,並失去最佳治療良機。

相反,如果癌症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和問題所在,便會馬上配合治療,並儘快改變一些不好的生活和飲食習慣。這對癌症的治療、預後都起到很好的幫助。

癌症患者是應該有知情權的。按照國際通行慣例,如果患者要接受手術,那麼患者就得簽字。但在中國,《管理條例》是這樣規定的:醫療機構施行手術、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,必須徵得患者同意,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;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,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;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,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,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,在取得醫療機構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。

也就是說,即便患者沒簽字,只要家屬簽字了,手術也可以照做無誤。之所以有這麼一條規定存在,也是因為人們認為愛護病人就該隱瞞病情。但實際上,患者是有權利知道自己病情的,而且是願意知道的2001年,英國一項調查顯示:87%的患者想知道盡量多的病情消息,無論好壞;高達98%的患者想知道自己的病是不是癌症。

中國也一樣。四川大學華西學院對1023名中國癌症患者和家屬的調查顯示,90.8%的癌症患者認為應該讓早期癌症患者知情,60.5%的癌症患者認為應該讓晚期癌症患者知情。

患者的知情權應該得到尊重。

來源:39腫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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